【导读】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聘42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3.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4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可报考对象为: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和2022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标准为无社保缴费记录,且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区教育局下属单位岗位(职位代码:1201),由区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和区民办教育指导中心2家事业单位联合招聘,聘用时由入围考生按成绩高低选择单位。
6.面向退役士兵岗位(职位代码:1703),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海防巡逻排现役官兵服役2年以上女民兵可参照报考。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及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6日9时--4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洞头区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1日17时— 4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4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5672380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洞头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dongtou.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5月17日9时—5月21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5月21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温州(洞头)户籍人员报考面向温州(洞头)岗位的,若属当地生源的,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若父母一方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若配偶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报考区委机要技术服务中心、区保密技术服务中心、区纪检监察后勤保障中心岗位及区巡察工作保障服务中心岗位(职位代码:0101、0201、0501、0701、0702)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
报考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岗位(职位代码:1703)的,须提供退伍证,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海防巡逻排现役2年以上女民兵参加报考须提供女子连现役证明。
报考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岗位(职位代码:2401)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信息将在洞头区政府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