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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342人

2025-08-20  |  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34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发布2025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并提供公共科目考试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342人,汇总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发布公共科目笔试(以下专称“笔试”)相关信息。

(三)主管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驻浙事业单位视同)网站: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发布相关单位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类别

本次集中开展公开招聘的岗位,分综合管理类(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通用技术类(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技类。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对象类别

①应届毕业生。主要指按学制于202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部分单位对应聘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

②残疾人。指浙江省各地户籍(应届毕业生也可为浙江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人。招聘单位从岗位履职需要出发,对残疾类别、等级有进一步限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见《招聘计划表》“其他条件”栏。

③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指各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当前在岗的人员。

④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年龄条件。应聘人员一般应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确定的年龄条件(例如,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专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和浙江省政策规定可以放宽年龄条件体现优待的政策性倾斜群体,可予以适当放宽。

3.学历(学位)条件。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是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中载明的学历(学位)。其中,应届毕业生按其预期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认定,其他人员以参加资格复审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4.专业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于门户网站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吸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专业库内部分学科名称、代码等信息)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更新于2021年12月)。目录外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一般以资格复审时出具、符合有关政策规范要求的相应证书为准。

6.工作经历条件。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及内容的要求,一般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含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机关任命文件或所在单位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相关联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7.其他条件。高校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需要入住按男女生分建的学生公寓,从管理、服务便利出发,一般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设岗位招聘。招聘条件含有“慎重应聘”或“优先考虑”等不属限制性条件的提醒的,应对其岗位匹配度有理性认识。

(四)岗位聘用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校为报备员额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国家及浙江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以下简称“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9:00—8月27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8月27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8月21日9:00-8月2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缴费后可申请减免,具体见本公告“四、注意事项”。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残疾人专项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且不设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5年9月24日—9月26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相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或操作性特点明显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后、面试前安排专业测评考核。

1.笔试

时间、地点: 2025年9月27日,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4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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