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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温州龙港市事业单位招聘9人

2025-08-18  |  来源: 龙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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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下半年龙港市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含面向2024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5年下半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且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的职位,均要求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5年8月18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8至40周岁(198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五)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温州市内各县(市、区)户籍地或生源地的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龙港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地或生源地为龙港市。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至2025年8月18日18时。截止至2025年8月18日18时,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对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还须同时具备与学历对应的学位。

(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可报考范围为:

1.2023年、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面向“2024年龙港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仅限从龙港市征兵办公室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应征入伍,于2024年退役的人员;

2.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于2024年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被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考取士官学校脱产学习两年以上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于2024年退役的人员。

报名时需持有《2025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须经龙港市人民武装部审核盖章)。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19日9时—8月26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19日9时—8月26日18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8月27日9时—8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28日17时前将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地址:龙港市镇前路195号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506办公室),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试费。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jlg.gov.cn/)公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9月24日9时—9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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