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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2人

2024-08-27  |  来源: 象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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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24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报考范围要求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24年9月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浙江)。

2)报考范围要求象山县户籍的,须具有象山县户籍(以2024年9月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象山)。

3)部分招聘职位户籍不限。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截止2024年9月4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截止到2024年9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浙江或象山生源的毕业生、户籍不限的职位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相符)。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在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4年9月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上述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部分招聘职位面向象山县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是指:纳入象山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额的在职辅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国内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4日。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未按类别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的,均为具体的专业名称。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至9月12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 9月28日14: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区(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部分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含一定比例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综合管理职位、象山县大目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产业发展管理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10:1时,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10: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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