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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20人

2024-08-27  |  来源: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招聘2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河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13家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或丽水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莲都区或丽水市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4年8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籍、生源地要求视具体岗位而定;

3.部分岗位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户籍和生源地不限;

4.毕业证书需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岗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8月23日至2006年8月23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8月30日12: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8月30日16: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8月23日17:00-8月30日12: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23日17:00-8月3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1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共2个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莲都区融媒体中心摄影摄像记者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以下称特殊岗位)。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

特殊岗位笔试后,该岗位笔试成绩前20名入围专业技能测试,如不足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入围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下一环节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40%,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特殊岗位按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30%+技能测试成绩×4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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