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舟山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3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促进岱山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市统一安排,决定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31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24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其中,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面向优秀辅警岗位招考对象为:现任岱山县公安局辅警(列入员额),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在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协助打击违法犯罪、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曾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给予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的;
2.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项,或者在我国获得专利授权的(均为单独权利人或排名首位权利人);
3.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评定具有与公安工作相关的特长技能且在实战中发挥较大作用,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
4.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且持有ALPA中级证书(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4月27日前取得)的;
5.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2年以上,近二年内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党政部门表彰奖励1个(含)以上的(不包括各类通报表扬),年度工作考核优秀和表彰奖励系同一事项的,合并计一次优秀;且持有ALPA中级证书(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及以上等级证书(2024年4月27日前取得)的(岱山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580-4400612)。
(八)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的对象为:岱山生源并在岱山县应征入伍的(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规定程序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退役大学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3年秋、冬季和2024年春季退出现役的大学毕业生;
2.2023年12月前退出现役后复学,于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符合相关条件已参加2023年首次报考未被录取的退役士兵,或放弃2023年首次报考的退役士兵(岱山县安置办咨询电话:0580-4406023、4479326)。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3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在2024年3月25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3日-4月7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4月7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4月3日9:00-4月8日12: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