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宁波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6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23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6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报考范围要求浙江省户籍的,须具有浙江省户籍(以2023年12月1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生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浙江)。
(2)报考范围要求象山县户籍的,须具有象山县户籍(以2023年12月1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象山生源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象山)。
(3)部分招聘职位户籍不限。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
2.截止2023年12月18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浙江、象山生源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相符)。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
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上述时间,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部分招聘职位面向象山县公安机关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是指:纳入象山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员额的在职辅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8年以上;(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3)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授予个人三等以上治安荣誉奖;(4)获得县级党委、人民政府以上表彰奖励;(5)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获地市及以上奖项或获得国家专利。
国内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
四、报考程序
全县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18日9时-12月20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3年象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作初审。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未按类别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的,均为具体的专业名称。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2月21日9时-12月25日16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12月27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12月28日9时-12月29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务费:50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月4日9时-1月7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部分职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含一定比例综合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中共象山县委党校教师职位、象山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测绘管理职位、象山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水利工程管理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10:1时,采取直接面试(讲课)的方式进行考试;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10:1时,采取笔试和面试(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该试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讲课)对象。面试(讲课)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