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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

2023-09-04  |  来源: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镇海区简介

镇海位于东海之滨,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北濒杭州湾,南接北仑港,东临舟山群岛,与上海一衣带水,是宁波主城区北部中心,陆域面积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6万。自古以来,镇海一直是对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碇港,素有“海天雄镇”、“浙东门户”、“院士之乡”、“商帮故里”、“人文梓荫”之美誉。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舟山跨海大桥、宁波绕城高速和宁波轨道交通的建成通车,镇海成为北接上海、东出舟山的长三角南翼交通节点,进一步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镇海产业基础雄厚,特色鲜明,位列全国工业百强区第21位,2022年实现 GDP 1374亿元,财政总收入129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3917亿元。作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一,目前区内有国家级园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2个,省级园区镇海经济开发区1个。镇海中官路双创大街作为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的核心区、先行区,入选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全区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精密机械、电子电器等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以现代物流、航运、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商贸商务等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和国内外著名企业落户,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其中,综合岗位8名、法学岗位5名、紧缺人才岗位25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其中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相符);高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及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除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各岗位的相应条件,具体如下:

1、综合岗位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2021届和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视同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3)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8月28日,其中在校学生实习、挂职等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

2、法学岗位

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紧缺人才岗位

1)硕士研究生28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习形式。

3)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4)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5)部分高校或部分高校相应专业2022届、2023届、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部分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见附件2)。以上人员,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均须毕业于附件2高校或专业范围。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16时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法学岗位”或“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学历、学位、专业及获得荣誉等相关报考信息,获得荣誉包括:院级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包括优秀班干、团干)、优秀党团员、“三好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9月6日9时至9月15日16时。

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8日9时至9月19日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9月21日9时至9月2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考生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请勿用信用卡缴款)。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含应试须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紧缺人才岗位现场资格审核(面谈)

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笔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间暂定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保持通讯畅通。

紧缺人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本人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各类奖励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成绩单、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现在读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在国(境)外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以及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面谈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知识、特长荣誉和工作愿景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面谈)者进入笔试。

(七)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法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后按各岗位类别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紧缺人才岗位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合格分为7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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