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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06人

2023-08-08  |  来源: 苍南人才网

【导读】2023年温州苍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0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苍南县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苍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要求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层次为准(年龄另有要求的除外)。大学专科年龄18至30周岁(199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按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专业不限岗位除外)。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四)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的岗位(岗位代码:10、30、42),仅限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从苍南县(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包括应征当年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对象),退役后继续就读,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报考对象应属于按规定完成服役年限的正常退役士兵,历年已有资格参加政策性岗位安置的不得报考。

(五)面向“在岗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岗位代码:64、69、73),招聘对象为经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苍南县民政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开招聘的在岗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82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②温州市户籍或生源;③在苍南县连续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满三年;④在岗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⑤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面向“在编在岗辅警人员”的岗位(岗位代码:11),招聘对象为苍南县公安局在编在岗辅警人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87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②户籍不限;③在苍南县公安局服务累计满三年。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8月7日9时-8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8月7日9时-8月1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080),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选择岗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②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③毕业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报考岗位需要);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除外);

⑥报考“01”岗位的,还需上传《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

⑦报考“10、11、30、42、64、69、73”岗位的,还需上传《2023年苍南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⑧报考“03、12”岗位的,还需上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⑨已在外地落户的苍南生源毕业生,还需上传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户口迁出信息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8月14日9时-8月1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1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6868159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紧缺岗位<岗位代码:61>按2:1开考)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18日9时至16时到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9室,电话0577-68881508)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8月23日9时-8月26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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