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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66人

2023-04-07  |  来源: 龙湾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招聘66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其中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4名、优秀村社干部1名、专职社区工作者2名、残疾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村社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4)、《2023年温州市龙湾区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5)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8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要求“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岗位,允许已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先行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4月18日9时—4月20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4月18日9时—4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4月21日17时—4月2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3日17:00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科技创新大楼1015室),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龙湾区政府”网站(http://www.longwan.gov.cn/)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4月25日上午9:00至11:00到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康路科技创新大楼1015室)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5月18日9时— 5月21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5月21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5月21日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X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X5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龙湾区人民政府”(http://www.longwan.gov.cn/)等相关网站查询。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龙湾区政府”网(http://www.longwan.gov.cn/)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3.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

7.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报考要求“A类法律职业资格”岗位的,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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