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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招聘73人

2023-04-14  |  来源: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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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衢江区事业单位补员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衢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衢州市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本次招聘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部分岗位对学历学位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详见计划表。

(二)户籍要求为“衢州市”的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此部分岗位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报考人员的配偶为衢州市户籍的;

2.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

3.服务衢江区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现在在岗服务或服务期满但离岗未满5年,历年考核合格的;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司法辅助1”岗位(岗位代码:24)面向衢江区法院、检察院现有司法雇员招聘,且在衢江区法院、检察院司法雇员岗位连续聘满2年。

(四)“基层服务”岗位(岗位代码:39)面向优秀村社干部招聘,其范围和对象为:

1.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

2.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现任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满3年、现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连续聘满5年的人员;

3.在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干部招考的职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有关要求。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4月23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干部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四)学历及专业有关要求

1.在2023年4月23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历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4.衢江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干部招聘岗位的,学历要求放宽至高中(中专)。

(五)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现为衢江区事业单位在编的聘用人员,在2023年4月23日前,不能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未明确具体单位而统一招聘的岗位,待完成招聘程序后统一调配,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任,不愿高职低聘的;

5.不愿在衢江区服务5年以上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涉及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经验)、户籍、养老保险缴纳等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23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公布核减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4月13日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4月24日12:00

2.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四)网上缴费

1.时间:2023年4月24日12:00-4月26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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