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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61人

2022-10-26  |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金华磐安县事业单位招聘61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09〕5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计划招聘事业工作人员61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和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

http://www.panan.gov.cn/(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zk.sun-hrm.com/index.php/reg/outtime/?EXAMID=2153(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二、报考条件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中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面向退役军人的对象为: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磐安籍复员退伍人员,及入伍地或复员退伍地为磐安的人员。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8至45周岁(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下同)。

4.委培生(定向生)、公务员、现役军人和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11月1日。

10.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11.未尽事项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1. 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

网址:http://zk.sun-hrm.com/index.php/reg/outtime/?EXAMID=2153(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7日9时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6日9时)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 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时—2022年11月8日9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上缴费,缴纳考务费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1月14日9时—2022年11月19日17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5. 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11月19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和内容:

1.普通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申论》主要考查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计算机人员岗位(地方志编纂室、大数据发展中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考试内容与普通岗位相同;《计算机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计算机基础、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建设工程安监站、农业综合开发中心、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站、工业园区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中医院、新城开发建设中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工程建设管理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的考试内容与普通岗位相同;《工程建设管理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规划和安全生产等内容。

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按照普通岗位、计算机人员岗位、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6. 资格复审和面试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可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面试登记表(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军人应提供退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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