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舟山岱山县事业单位招聘2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促进岱山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省市统一安排,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24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22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其中,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2年4月2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在2022年4月2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0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月5日-5月10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5月10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5月5日9:00-5月12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7日-5月2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9日,共2个科目。
上午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结合基层反映情况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