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下半年台州仙居县国有企业员工和行政事业单位招聘6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员工和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下半年仙居县国有企业计划公开招聘员工61名,行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40名,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2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等情况,分别见附件1《仙居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计划职位表》、附件2《仙居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和附件3《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上述招聘信息均可登录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zjxj.gov.cn/col/col1566997/index.html)政务公开栏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人员,要求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年龄20至45周岁(1975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年龄25至45周岁(1975年10月16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0月16日后出生);
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10月16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10月16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10月16日后出生),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3年10月15日前出生)
4、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5、在2021年10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10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 10月20日17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报考人员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的,报名无效。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涉及填报材料不全、不明确的,可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请报考人员补充完整后再报名选岗。
本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并确认提交后,到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因各种原因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以修改或完善个人报名相关信息后进行改报。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10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联系电话:0576-89326581、87789100)进行改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 10月30日9时30分。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报考索道电气维护考生的笔试科目:《电气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维修电工(高级)》。
2、报考索道机械维护考生的笔试科目:《机械专业知识》,
满分100分。考试大纲《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机修钳工(初级技能 中级技能 高级技能)》。
3、其他考生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职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标准如下:
1、体能测试基本标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测试中若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2、报考交警、巡特警(看守)辅助岗位的。体能测试增加引体向上一项。1000米、引体向上两项满分各100分,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的60%和40%。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体能测试期间,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技能测试
报考驾驶员职位的,须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为道路驾驶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60%)和拆装轮胎(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驾驶技能成绩的40%)两项。若有一项不合格的,则视为驾驶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