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金华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力量,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及我市有关部门同意,浦江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浦江县院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6名(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浦江户籍
上述人员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公休假日等工资福利制度,具体薪酬咨询本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浦江县恒昌大道168号浦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6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2)后前往浦江县人民检察院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8月7日-8月8日。本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日期为8月9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全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可提供)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