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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79人

2022-06-06  |  来源: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79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疗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共279名,其中:卫生单位9名,医共体单位185名〔其中总院44名、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1名〕,区良渚医院8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和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第三批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6日(不含)以后出生〕。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6日(不含)。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须在2022年6月6 日(不含)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确认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间:2022年6月6日9时—6月12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60.191.75.52:8008(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2022年6月7日9时—6月12日15时,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6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6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本阶段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13日9时—6月17日16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阶段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6月18日9时—6月20日16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需求计划表”中“招聘范围”栏注明“杭州市”(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包括杭州市户籍人员、在杭高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栏注明是“浙江省”、“全国”的,依此类推(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符合专业条件等其他报考条件时,户籍不限。

2)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

3)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则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持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能报考此类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招聘岗位有关的工作累计所需年限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需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范围必须和招聘岗位相匹配;未注册过的,聘用后必须注册为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执业范围。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方可报考。

6)具体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招聘需求计划表”为准。

7)报考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考察阶段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

9)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2023年及以后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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