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下半年舟山市定海区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定海区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定海区医疗集团由定海区中心医院、定海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海区医疗急救站、定海区安康医院和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
定海区中心医院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护理、急救、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全区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承担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等。
定海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妇儿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残疾康复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和诊断等。
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为城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预防控制,妇儿保健,老年保健,精神卫生服务,残疾康复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和诊断等。
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从事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定海区医疗急救站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从事院前急救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定海区安康医院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为管辖范围内特殊患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保健和治疗服务;开展健康教育,落实针对性健康干预;做好信息资料的登记、保存、报告工作等。
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开展全区母婴保健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技术服务;承担对基层计生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和对群众宣传咨询工作;承担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信息咨询等。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部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由定海区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定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海区医疗急救站、定海区安康医院和定海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经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委托定海区医疗集团招聘。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中,其中定海区安康医院、定海区中心医院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1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在2021年12月13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4日(共两天),每日8:3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定海区东山路289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证书和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各项防疫准备。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凭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从规定通道,经相关检测后进入报名地点。所有应聘人员进入报名地点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其中“行程卡”绿码但带*号标记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报名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报名日计算,报名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报名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另外14天内有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实践操作技能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