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1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1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1年龙泉市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委培生、龙泉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内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须在2021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方可报考;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8月20日9:00—8月23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7: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