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2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台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公交集团”或“集团”)是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公益类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2亿元,下属企业有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场站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畅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台州市祥和公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台州市祥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台州爱巴士校车运营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公务用车、专业化公共校车及场站综合开发建设、广告服务、汽车修理、物业管理、智慧交通建设等。
因业务发展需要,台州公交集团和所属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台州市公交场站置业有限公司、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市畅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及以上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有一次及以上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由台州公交集团统一组织实施,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台州公交集团总部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名工作人员,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1名工作人员,台州市公交场站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工作人员,台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名工作人员,台州市畅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台州市国资委网站: http://gzw.zjtz.gov.cn;
台州市人才网:http://www.tzrc.cn;
台州公交集团网站:http://www.tzgjjt.com;
台州公交集团微信公众号:台州公交集团(TZPT2019)
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和台州公交集团网站予以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日17:00时止。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将以下电子材料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部门-报考岗位”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tzgjjtrz@tzgjjt.onaliyun.com。(若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请电话咨询邮件是否发送成功)
2.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④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扫描件;⑤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⑥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需)。
3.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查;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的岗位,如报考人员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招聘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初审结果及笔试信息公告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信息在台州市国资委网站及台州公交集团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同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符合招聘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面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除台州市畅行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运维部运维保障岗位采取面试(面谈)加技能测试的方式外,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主要考察考生基本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100分制)=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人选(如有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公示人员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面试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2)采取面试(面谈)加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100分制)=面试(面谈)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70分,没有达到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参加相关岗位招聘的考生面试成绩均未达合格分的,则相应招聘岗位可作空缺处理。如遇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应聘人员体检时出现个别指标异常,经集团党委综合评估不影响聘用的,可按集团党委决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