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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录15人

202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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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丽人社〔2016〕284号)规定,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招考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1年11月15日16:00- 11月18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录编外执法辅助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16日8:00-11月18日16:00

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11月19日12:00-11月21日8:00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岗位2、岗位3自行下载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8:00,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9:00-11:30

(1)岗位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重点对综合基础知识进行考试,笔试后,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

(2)岗位2、岗位3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运动投篮、半场“V”字运球上篮。体能测试后,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对象,笔试测试后,所有参与笔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笔试和面试。

三项测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体能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3)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个人形象、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满分100份,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录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招录单位工作,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录用。试用期满后,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 2181620。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0578-2808126 0578-2808016

附件: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招录执法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原标题:丽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rsj.lishui.gov.cn/art/2021/11/12/art_1229275321_4804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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