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3年金华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永康市事业单位补充事业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3年4月1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2023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户籍要求分为永康市户籍人员、金华市户籍人员、浙江省户籍人员和户籍不限人员,以2023年4月1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要求为永康市户籍人员的,永康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永康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永康)不受户籍限制。
4.年龄、工作经历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4月19日(截至2023年4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1日17时。
网址:浙江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2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4月19日9时—4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人员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6日9时—5月21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笔试科目: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3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2。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