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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遴选 (选调)优秀公务员31人

2021-09-13  |  来源: 丽水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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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在市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统称遴选〈选调〉单位)共推出31个职位。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在丽的中央、省级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选调)。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rsks.lishui.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

具体遴选(选调)单位、职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上述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下载《2021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选调)单位联系咨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9月15日24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9月16日12时。

报名网址:http://rsks.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2021年丽水市市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优秀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面向在“双招双引”一线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岗位的人员,需下载并填写《面向在“双招双引”一线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公开遴选(选调)报名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县(市、区)报考人员还需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遴选(选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发送给报考单位联系人。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头报名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由遴选(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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