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村干部在担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在2020年、2021年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3、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为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但不能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报考对户籍或生源有要求的职位,应符合户籍或生源相关规定。如:部分职位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生源”,在符合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可以报考;不具有本县户籍的人员,符合本县生源地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6、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可以报考。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才能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委培生和定向生除外)。
7、委培生(定向生)能否报考?
2022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未满培养协议(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的委培生或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8、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职位。
9、公告提到的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以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10、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2、现任村“两委”正职笔试成绩实行加分,对“现任”应如何理解?
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对报名时为现任村“两委”正职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报名时非正职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13、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能否享受加分政策?
不能。
14、招考计划中要求党员的,中共预备党员能否报考?
可以。
15、公告、指南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公告、指南中要求“以上”“以下”等情形均包含本数。
二、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
1、对聘用满5年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应如何理解?
聘用在山区26县乡镇事业岗位(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累计满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且目前为上述岗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2、乡镇事业编制(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借用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时间,可否计算为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不能。
3、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在甲乡镇事业站所,工作在乙乡镇事业站所的经历,可否计算乡镇事业岗位工作时间?
可以。
4、资格复审时,相关人员的证明由谁提供?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由乡镇机关提供,并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人员的证明,由派驻单位提供,并经乡镇机关和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三、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1、哪些经历可以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